注意了!刚买一个月就炸了!很多人都有这个物品……
发布时间:2025-09-26 12:12:14| 浏览次数:
充电宝主要由电芯、电路板和外壳三部分组成。其中,电芯的主要材质是锂离子电池或锂聚合物电池。不合格的电芯和电路板都易引发充电宝自燃、爆炸。
不合格的电芯在充电或受到外部挤压时,内部的隔膜会发生微短路。这时即使电芯外观完整,在使用过程中仍有自燃、爆炸风险。
根据国家规定,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并且标注在产品上。公众可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官网查询。
点击“证书查询”,选择制造商,能查询到结果的表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果显示“没有找到该证书”,就是不合格的,也可将防伪码输入到“证书编号”中查询。
充电宝充满电一般需要几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如忘拔充电器持续充电,充电宝电池会处于过度充电的状态,易发生电路故障,进而爆炸。
充电时置于被子、盒子里等不利于散热的环境,或将充电宝放在高温区域,都有可能引发充电宝的球盟会网页入口自燃、爆炸。
日常应将充电宝存放在温度适中、干燥的地方,防止暴晒,其最佳使用温度是0~40℃。
摔、碰、挤压等暴力动作可能会造成充电宝内部零件错位、电芯泄漏等,从而引发充电宝爆炸。
在充电宝的一侧,通常有可循环使用标识,中间的数字代表充电宝内电池的可循环使用年限。
充电宝作为消耗品,在频繁使用中超过可循环使用年限的话,其内部电池可能会出现异常,将有自燃、爆炸风险。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在飞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CCC认证标志(俗称3C标识)、CCC认证标志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CC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国家安全及环境,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
近年来,由充电宝引发的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为加强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于2023年3月发布《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将充电宝及其关键部件——锂离子电池(也就是电芯)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CCC认证管理,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充电宝及电芯,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通过实施CCC认证,按照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2022)和《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2022)的规定,对充电宝的充放电温度控制、高温外部短路、跌落和挤压等关键安全指标进行严格测试,同时对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开展检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标准和CCC认证要求,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2024年8月1日起,如果商家销售了没有CCC认证的充电宝,就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消费者来说,未被召回的充电宝能够使用。但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相应规定。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十七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应急普法”综合整理自国家应急广播综合湖北消防、人民日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