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汉源县乌斯河镇园林景观工程变更工程量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28 11:54:14| 浏览次数:
个停车位,剩余的全部变更为彩色压印混凝土;将粮站后所有地面的彩色压印混凝土地坪基层由原
十一、原设计景观甲方亭在健身场地附近,后移动到新政府广场前端施工,施工完成后,为了新政府楼前广场协调统一美观,拆除景观亭;拆除政府广场内8个2m*2m树池及周围300*300*30黑砂石密拼,拆除位置恢复黄锈石光面/荔枝面间隔密拼地面。
十二、拆除已铺贴好的透水砖、花岗石花池边带,重新铺贴400*800*40花岗石。
十四、将已做好的工商局门前人行道的地面拆除,调整标高后重新铺装芝麻灰花岗石。
十八、拆除球盟会网页入口挡墙、拆除围墙、拆除砖石结构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符,按实结算。
上述工程变更增减工程量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计量,变更工程单价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球盟会网页入口的项目,按财评意见计算。最终结算资金以审计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