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街坊们快来薅羊毛!这些通通有补贴!赚到偷笑
发布时间:2024-12-11 14:01:30| 浏览次数:
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本次家装“焕新”补贴活动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针对在活动期间内装修的房屋(需依法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城乡住宅房屋可以申请补贴。住房包括城镇住房和农村住房。本次补贴只针对住宅房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消费者购买用于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局部改造施工的物品和材料,按照产品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优先补贴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家装“焕新”和民政部门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厨卫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等家电类商品和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等智能家居类商品不在本次活动补贴范围内。
(一)关于装修和厨卫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主要为:水泥沙浆、瓷砖及石材、木质地板及板材、涂料、吊顶、板材、成品门窗及配件、给排水管件、卫浴洁具及其配件、电线电缆及节能灯具、成品厨柜及其配件等。
(二)关于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主要为:防滑地砖及防滑地胶、推拉门、扶手及护栏、坐便器、淋浴椅、感应龙头、自动感应灯具、安全监控监测装置、呼救器等。
(一)提交材料。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原件及复印件2.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装修材料的纸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抬头需为房屋产权人)4.支付凭证5.家装“焕新”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6.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正在施工)照片7.产权人银行账号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且本人提交申领材料,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由各镇街对申请材料的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住宅装修改造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无法辨别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意见补正有关信息及材料后重新申请,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三)资金拨付。对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
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1.智能净水机、智能洗碗机、智能马桶、空气净化器、电饭煲、电压力锅、微波炉、电磁炉、投影仪、电风扇等10类产品一级能效或水效,可享受8折优惠,单笔最高优惠2000元;二级能效或水效,可享受8.5折优惠,单笔最高优惠2000元;三级及以下产品不享受优惠。
2.智能马桶盖、智能消毒柜、智能门锁、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智能拖地机器人)、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球盟会网页入口按摩椅)、咖啡机、衣物护理机、干衣机、蒸(烤)箱等10类产品享受8.5折优惠,单笔最高优惠2000元。
3. 家具类: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不包括卫生间和厨房用柜类)等7类产品享受8.5折优惠,单笔最高优惠2000元。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最多可领取并享受8次补贴。
第一步:活动期间,消费者下载、实名注册云闪付APP并绑定银行卡,且允许云闪付APP获取当前位置,定位韶关,通过云闪付APP首页进入以旧换新栏目的“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申请”活动页面领取本活动优惠券。
第二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参与活动的企业购置指定类目的智能家居和家具产品,享受单笔订金额8折或8.5折优惠且2000元封顶。
第三步:符合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在活动门店购买补贴适用商品,打开云闪付APP点击“我的”-“优惠券”,选择相应品类优惠券,在活动门店消费时点击“出示付款码”核销享受支付立减优惠。
1.自获券之日起8个自然日(含获券当日)内有效,首次领取的券失效后,消费者可再次提交领券申请,单个消费者最多支持失效重新领取2次。如重新领取2次且优惠券失效,则无法再申领该品类优惠券。具体有效期可在“我的-优惠券”查看。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8大类家电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水效)的8大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能效(水效)的8大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8类产品累计最多补贴1.6万元。
第一步:消费者登录云闪付或微信搜索“粤焕新”小程序,进入韶关市“以旧换新”主页面,选择“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申请”,如实填报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第二步: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与能效,“粤焕新”后台根据消费者历史申领记录校验补贴资格,校验成功领取家电补贴资格券。
第三步:符合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在活动门店购买补贴适用商品时,出示付款码通过活动专属收银设备核销享受支付立减优惠。
报废车辆要求: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取得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新购车辆要求: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韶关市从事汽车销售经营的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并取得该时段内有效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全部相关补贴申请,如逾期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均不予办理。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辆;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辆。
个人消费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根据平台提示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资料提交补贴申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账户。
置换车辆要求: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2024年8月22日前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购车辆要求: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韶关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取得有效的韶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5日前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并完成相关申请,给予分档定额补贴。
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为准,分三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辆。
个人消费者登录云闪付或微信搜索“粤焕新”小程序,进入韶关市“以旧换新”主页面,选择“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根据平台提示填写申请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资格核验,上传本人银行卡正、反面,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1-4页,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等资料提交申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账户。
新车发票日期在2024年7月24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且已成功申请韶关市第一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无需重复申请,由活动平台按原渠道直接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已领取第一轮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在韶关市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新购车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含号牌、旧车行驶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送到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办理旧车回收及旧牌号注销手续,或个人消费者自行将旧车送到符合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旧车回收及旧牌号注销手续。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商家购买新车后,带牌销售的同步在门店完成新车上牌手续;不带牌销售的由消费者自行或活动商家协助消费者到市车管所各网点办理新车上牌手续。
补贴发放:个人消费者取得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销售发票、合格证、行驶证等资料后,登录云闪付或微信搜索“粤焕新”小程序,进入韶关市“以旧换新”主页面,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资格申请”,根据平台提示填写申请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资格核验,上传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照片、《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原件照片、旧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新车发票原件照片、新车《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照片、新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件照片等资料。
受理期限:上述旧车回收证明由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注销证明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2025年1月10日(含)后停止接受补贴申请。个人消费者须在该截止日期前将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并完成全部相关补贴申请。如逾期申请,不予办理。